發(fā)表時間:2010-02-27 文章來源:
2009年9月30日,遼寧方大集團通過產(chǎn)權交易方式與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簽訂《股權轉(zhuǎn)讓合同》,受讓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持有的南昌鋼鐵57.97%的國有股權。收購人本次要約收購系履行收購人通過產(chǎn)權交易方式取得江西冶金集團持有的南昌鋼鐵57.97%的股權行為,導致其擁有方大特鋼的權益超過30%,而觸發(fā)的法定全面要約收購義務。
今日所披露要約收購報告書披露了“前六個月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情況”內(nèi)容。值得注意的是,此間內(nèi)容較2009年10月9日的要約收購報告書中的買賣情況已有所不同。
2009年10月9日的要約收購報告書中僅披露,遼寧方大集團總工程師陶霖的妻子劉立偉于2009年7月6日買入2.5萬股公司股票,又于2009年7月20日拋售一空,每股賺得近30%的漲幅。
而在本次收購報告書中,除劉立偉之外,方大特鋼財務總監(jiān)潘屹東的母親楊嬃箴、南昌鋼鐵董事王昌文的母親朱春花均有過六個月內(nèi)雙向操作的記錄。其中楊嬃箴操作7次,朱春花操作5次。依據(jù)買賣情況來看,均有所獲利。此外,方大特鋼總經(jīng)理助理謝飛鳴曾于2009年6月8日將持有的1000股方大特鋼股票賣出,目前沒有持有方大特鋼流通股。
對于操作行為,以上眾人皆表示,操作所獲收益將全部、無償且無條件地歸于方大特鋼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