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遏制稀土資源開發違法違規行為
發表時間:2009-10-28 文章來源:
針對贛州市少數地方稀土資源開發違法違規行為出現反彈現象,近日,贛州市開展稀土資源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多管齊下切實維護正常的稀土資源開發秩序,全力保障稀土資源整合工作的順利推進。一是明確要求。對已經簽訂承攬開采協議或聯合開采協議礦山的申報復產程序進行明確和強調,要求由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提出復產計劃,由所在縣政府向市稀土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復產申請,報市政府批準后,由所在縣政府與市政府簽訂責任狀后方可復產,未經市政府批準擅自復產的一律視為非法開采,予以嚴厲打擊。二是落實責任。切實落實各稀土資源縣維護本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和礦區正常秩序的主體責任以及當地鄉(鎮)政府的監管責任,市(縣)礦管部門加強查處打擊力度,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和各縣稀土分公司履行采礦權人責任,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全面排查。各縣政府組織開展一次礦產資源開采秩序大排查,對非法開采活動多發地區、熱點地區、難點地區進行日常巡查,密切關注信訪舉報案件及網絡輿情,對反映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及時調查處理。四是集中整治。對排查出來的非法開采行為,及時查處打擊,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案情較大,涉案人數較多的案件,由政府牽頭組織,啟動聯合執法程序開展集中整治,堅決查處打擊到位。五是加強督查。整治期間,市稀土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督查組到各資源縣開展明察暗訪,市、縣礦業管理監察辦公室開展專項督查,對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職行為進行責任倒查,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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