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7-10-19 文章來源:
為落實國家稀土戰略,在工信部指導下,近日江西省總結歷次打擊稀土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經驗,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稀土全產業鏈管控措施,對稀土的開采、冶煉分離、資源回收和經營貿易進行嚴格管控,保護好寶貴稀土資源。
“中東有石油,中國有稀土。”中國是全球稀土儲量和產量最大的國家。為進一步加強稀土行業生產經營管理,堅決打擊稀土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該省針對性地提出19條創新措施,對稀土全產業鏈實施嚴格管控,明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該省明確,獲批稀土礦產品生產總量控制計劃的企業,方可在計劃內從事稀土礦產品的開采、進口、銷售等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無證開采稀土資源,所在地鄉(鎮)政府應及時制止,由相關部門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獲批稀土礦產品生產總量控制計劃的企業,合法進口原料的數量和開采總量之和不得超過獲批的計劃,無計劃的企業不得進口原料。
該省還支持中國南方稀土集團在不突破稀土冶煉分離生產總量控制計劃的前提下,實行集團內部優化分配;冶煉分離生產總量控制計劃包括以稀土礦產品(含進口)為原料進行加工和代加工的總產量。各級發改、工信部門停止新增資源回收利用項目的立項工作,包括異地搬遷;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要嚴格按照項目備案文件對原料等方面的要求開展業務;禁止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對稀土礦產品或對以稀土礦產品為原料實現全分離前各種產品進行加工,對存在該行為的企業,一經發現,由所在地相關部門依法予以關停、取締,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此外,無稀土礦產品計劃的企業從事稀土礦產品貿易(含進口)屬非法經營。